中共365betapp投注_365平台地址体育_365体育投注怎么玩委办公室365betapp投注_365平台地址体育_365体育投注怎么玩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65betapp投注_365平台地址体育_365体育投注怎么玩新常德新创业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办〔2015〕27号
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
《365betapp投注_365平台地址体育_365体育投注怎么玩新常德新创业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365betapp投注_365平台地址体育_365体育投注怎么玩委办公室
365betapp投注_365平台地址体育_365体育投注怎么玩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365betapp投注_365平台地址体育_365体育投注怎么玩新常德新创业绩效评估实施方案
为严格绩效管理,促进工作落实,深入推进新常德新创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绩效评估的相关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
(一)各区县(市);
(二)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以下简称“五区”);
(三)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见附件)。
二、评估内容
对区县(市)和五区,重点评估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生态建设、依法行政、党的建设等内容。具体内容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我市绩效评估指标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确定。
对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主要评估完成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省绩效评估和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依法全面履行单位职能职责、党的建设和机关管理等内容。具体内容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以及各单位法定职能职责确定。
具体指标和计分办法另行制定。
三、评估方法
绩效评估由指标评估、公众评价两部分组成,设总分1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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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标评估。占900分。由市直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根据评估指标,建立平时考核台账,对被评估单位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等进行评估打分;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绩效办”)牵头组织开展抽查验证。其中,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落实省绩效评估和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占100分,由市绩效办根据省反馈情况及平时调度情况评分。
(二)公众评价。占100分。由市绩效办组织或委托有关调查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主要采取会议评议、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四、评估程序
(一)制定指标。市绩效评估委员会根据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研究制定指标体系,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各级各单位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绩效评估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并报市绩效办备案。在落实过程中,个别绩效指标如确需调整,须在9月20日前提出调整意见,由市绩效办统一汇总审核后,报市绩效评估委员会批准。
(二)日常督查。市绩效办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采取实地考察、专项检查和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各区县(市)、五区及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绩效指标完成进度、质量和效益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掌握工作情况。对主要经济指标和省、市重点工程、重点工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三)单位自评。7月上旬、10月上旬和12月中旬,各区县(市)、五区及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别进行季度和年度自评,并分别于7月5日前、10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将自评报告报市绩效办、市直考核办。各级各单位年度绩效自评报告中的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要在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政务服务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年终评估。市绩效办、市直考核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区县(市)、五区及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年度绩效进行综合评估。
凡纳入绩效评估的项目,除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外,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原则上依据平时考核掌握的情况计分,年终不得单独组织开展实地考核验收,确需实地考核验收的,由市绩效办、市直考核办统一组织。
(五)加分与减分。下列情形给予加分:区县(市)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公共财政收入对全市的贡献率(保留两位小数,下同)与本地上年相比,持平的,每项加1分,在此基础上每项每提高0.01个百分点再加0.05分;实际引进内资、实际使用外资、外贸进出口对全市的贡献率与本地上年相比,持平的,每项加1分,在此基础上每项每提高0.01个百分点再加0.02分(以上每项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牵头承担的省绩效评估指标被省加分的,给予相应加分。
区县(市)、五区本级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次加8分,受到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次加3分;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受到省委、省政府综合表彰每次加3分,单项表彰每次加1分(单项表彰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每超过1000万元,加1分,最多加3分(受表彰加分和引资引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下列情形给予减分: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通报批评的,每次减10分;受到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减8分;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减5分;因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每次(项)减5分;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虚报、瞒报、故意错报或随意更改评估数据的,主管部门对其管理单位未严格履行考评职责,存在明显失误或不良反映的,每次减3分。减分事项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市绩效办、市直考核办审核,报市领导审定。
(六)数据采集、复核和汇总。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要建立考核台账,对所负责采集数据的绩效指标实行一季度一评估,并将季度考评结果报市绩效办和市直考核办,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通报。年终评估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评估内容和计分方法进行评估计分,向被扣分单位反馈扣分意见,对异议进行复核,评估计分结果经单位集体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区县(市)、五区的评估结果由市绩效办汇总,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的评估结果由市直考核办汇总,全市绩效评估综合情况由市绩效办统一汇总。得分计算方式为:被评估单位绩效评估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公众评估得分+加减分。
(七)拟定评估等次。评估结果按综合得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1.优秀和良好等次从合格单位中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分类确定。从9个区县(市)中评出2个优秀单位、3个良好单位;从五区中评出1个优秀单位、1个良好单位。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优秀、良好等次名额,分别按参评单位总数的25%、25%确定。每组得分排名第1的单位和年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单位(无取消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资格情形),直接评为优秀单位,其余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指标不到组。良好单位按分组和规定比例产生,每组优秀、良好单位之和不得超过本组参评单位总数的50%。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专门委员会、市政协工作机构和专门委员会、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及市工商联分别评出2个优秀单位和2个良好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取消评为优秀和良好等次资格: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一票否决的;区县(市)、五区所辖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综治维稳被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未通过的;区县(市)、五区领导班子以及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领导班子中发生塌方式腐败,或因班子不团结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部门管理的单位在依法履责、内部管理等方面发生重大负面事件的,主管部门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被一票否决或出现不合格情形,主管部门负有管理责任的,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2.综合得分在60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综合得分在600分以下的;有上述2种及以上取消评为优秀和良好等次资格情形的;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经市绩效评估委员会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审定,认定为不合格的。
(八)研究审定并公布结果。市绩效办将评估结果及等次评定方案依次提请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审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定。评估结果全市通报。
五、结果运用
(一)作为市委、市政府综合奖励的依据。区县(市)被评为全市绩效优秀、良好单位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五区被评为全市绩效优秀、良好单位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对纳入绩效评估范围的市直单位,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按照优秀单位发130%、良好单位发120%、合格单位发100%、不合格单位发80%(不合格单位只发干部职工,班子成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不予发放)的标准,在政策范围内分等次发放绩效奖金,奖金按现有工资渠道安排。部门管理的科级单位按主管部门标准核定绩效奖金总额。
(二)作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优的依据。区县(市)和五区被评为优秀单位的,奖二等功指标2名、嘉奖指标4名;被评为良好单位的,奖三等功指标2名、嘉奖指标2名(以上记功、嘉奖指标主要用于奖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被评为优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记功;被评为良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嘉奖。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被评为良好及以上、合格、不合格单位的,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分别确定为20%、15%、10%。处级干部考核结果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情况统筹确定。
(三)作为行政问责的依据。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单位及班子成员不得参加其他奖励项目的评选,主要负责人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诫勉谈话。单位连续2年评为不合格的,提请市委调整其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岗位。对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由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市绩效办、市直考核办向各级各单位一对一反馈详细的评估结果及得分、加分、减分与民意调查情况,作为各级各单位改进工作的参考。各级各单位要根据评估结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
六、组织领导
全市绩效评估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绩效评估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具体工作由市绩效办牵头组织实施,市直考核办在市绩效办的协调和指导下负责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的指标评估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专门委员会、市政协工作机构和专门委员会、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及市工商联的绩效评估,分别由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委统战部参照本方案组织实施,评估方案和结果报市绩效办、市直考核办备案、审核汇总。
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管理的人财物独立的二级单位的绩效评估,由其主管部门参照本方案制定绩效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评估方案和结果报市绩效办、市直考核办备案、审核。市直部门管理的副处级及以上单位只有1个的,评估等次按不高于主管部门评估等次的原则,由主管部门考评确定;有2个及以上的,按50%的比例确定良好及以上等次,良好及以上等次数额每达到2个可从中确定1个优秀等次。按比例确定良好及以上等次出现小数位的,如果主管部门被评为优秀等次,小数位按进位法取整数,否则按去尾法取整数。
附件: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评估范围与分组附件
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评估范围与分组
第一组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委办、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台办、市委610办、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市档案局、市委党史办、市委讲师团、市广播电视台、常德日报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社科联、市残联、市贸促会
第二组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外侨局、市粮食局、市国资委、市供销社
第三组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卫计委、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市信访局、市移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务中心、市地震局、市电子政务办、市交易中心、常德职院、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组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管局、市法制办、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白洋堤检察院
第五组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水文局、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常德调查队、国网常德供电公司、市烟草专卖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365betapp投注_365平台地址体育_365体育投注怎么玩中心支行、常德银监分局、常德海关、常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供稿:市委办秘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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