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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365betapp投注_365平台地址体育_365体育投注怎么玩委办公室365betapp投注_365平台地址体育_365体育投注怎么玩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65betapp投注_365平台地址体育_365体育投注怎么玩市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2 信息来源:市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办〔2018〕8号

        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

        《365betapp投注_365平台地址体育_365体育投注怎么玩市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中共365betapp投注_365平台地址体育_365体育投注怎么玩委办公室  
        365betapp投注_365平台地址体育_365体育投注怎么玩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365betapp投注_365平台地址体育_365体育投注怎么玩市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姓名

        职务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周德睿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需要市委决策的安全生产事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研究部署安全发展战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

        2.按照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要求协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

        4.督促市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曹立军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1.担任市安委会主任,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安全发展战略,支持、监督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3.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落实、专项整治、安全投入、隐患治理等重点工作;主持召开或者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市安委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4.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

        5.按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相关工作条件。

        6.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装备建设、重大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7.定期或者不定期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指导和帮助基层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朱水平

        市委副书记

        1.对农业农村方面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督导桃源县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陈恢清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365betapp投注_365平台地址体育_365体育投注怎么玩

        1.担任市安委会第一副主任,协助市长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受市长委托召开市安委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3.负责督导澧县、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黄清宇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1.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组织、协调和督促政法部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支持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政法部门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阻挠和干涉依法调查处理工作的行为。

        4.负责督导鼎城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任  晨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担任市安委会副主任;对国有资产管理、政务公开、金融、保险、证券、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市政府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支持分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帮助其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4.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

        5.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6.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的整改。

        7.分管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8.督促分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9.负责督导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李辉忠

        市委常委、常德军分区司令员

        1.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负责督导安乡县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胡丘陵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1.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组织、协调和督促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舆论监督,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4.负责督导汉寿县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陈 华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1.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负责督导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罗翠林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1.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组织、协调和督促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强化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  

        4.负责督导石门县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梁 仲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1.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督促指导组织和人事编制部门支持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领导班子和机构队伍建设,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4.负责督导津市市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罗先东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1.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负责督导临澧县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曾艳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担任市安委会副主任;对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和人口计生、血防、民族宗教、体育、对台、保密、档案、地方志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市政府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支持分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帮助其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4.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

        5.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6.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的整改。

        7.分管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8.督促分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涂碧波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担任市安委会副主任;对国土资源、环保、城建、规划、城管、旅游、外事侨务、人防、房产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市政府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支持分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帮助其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4.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

        5.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6.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的整改。

        7.分管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8.督促分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龚德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担任市安委会副主任;对农村、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民政、老龄、气象、水文、乡镇企业、农机、扶贫、移民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市政府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支持分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帮助其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4.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

        5.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6.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的整改。

        7.分管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8.督促分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汤祚国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担任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负责市安委会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对工业、科技、交通(包括高速公路、铁路、航空机场)、生产安全、知识产权、地震、电业、通信、邮政、盐务、烟草、石化、交通备战、无线电管理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市政府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支持分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帮助其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4.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

        5.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6.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的整改。

        7.分管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8.督促分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杨成英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担任市安委会副主任;对商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粮食、供销、招商引资、第三产业、市人民政府驻外联络、海关、检验检疫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市政府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支持分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帮助其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4.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

        5.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6.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的整改。

        7.分管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8.督促分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李  忠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1.担任市安委会副主任;对公安、司法、食品安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访维稳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市政府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支持分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帮助其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4.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

        5.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6.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的整改。

        7.分管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8.督促分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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