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清明“禁燃禁放令”
近日,记者从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获悉,为保护环境、提高空气质量,推进移风易俗,进一步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我市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2023年清明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武陵区、常德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常德高新区全域划为禁燃禁放区,鼎城区3个街道和周边乡镇划为禁燃禁放区,各县市区也已划定禁燃禁放区。在禁燃禁放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批发、零售、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违者将面临相关处罚;在城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禁止焚烧纸钱;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
《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专门巡查队伍进行轮班值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施盯守监控;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大丧葬用品市场监管,狠抓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减少环境污染,防范森林火灾,引导人民群众移风易俗。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将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将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并予以通报。
市生态环境局还发布2023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呼吁人民群众进行文明祭祀,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祀等文明、环保、安全的祭扫方式开展祭祀活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陈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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